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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2023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发布日期:2023-09-07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评审依据及程序

《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评选实施细则》(安工大〔20207号)、《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研究生〔20195号、《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研究生〔20217号)。

二、评审补充规定

对相关文件中没有明确的事项作如下规定:

1、课程学习有不及格记录的研究生,不能参加国家奖学金评选。课程学习有不及格记录的学术型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为四等。课程学习有不及格记录的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选。

2、党支部副书记与班长的考核计分方式相同,其他班委成员合计不超过4分,个人加分不超过2分。具体情况视任职期间工作量和工作表现决定。担任职务不满一年的,按考核情况和担任时间比例进行加分。

三、其他事项

1、该细则适用于商学院研究生各类奖学金的评审。

2、未尽事宜由院党政联席会议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