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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教师参加国内学术性会议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6-08-25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了进一步鼓励学院教师对外进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扩大学校和学院在国内外及行业中的影响和知名度,对学术交流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予以资助。

学院对出席由全国性一级学会或全国性二级学会主办或承办的国内外各类管理经济等专业学科领域内的学术会议,并在会议期间作学术报告(有会议证明)、发表论文的教师,学院将给予资助,会务费需要在1000元以下。

申请资助的程序为:参会教师首先填写《出席各类相关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撰写参加学术会议报道,交科研秘书,教学论文报教学院长,学术论文报科研院长审批通过后才可参会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