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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关于加强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2-04-07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毕业论文教学工作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文件精神,参照《教学[2021]2号安徽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办法,结合学院自身情况,特制定加强毕业论文工作的若干实施办法

一、关于论文选题与开题

须按照《教学[2021]2号安徽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完成毕业论文选题、开题以及撰写工作补充规定以下内容:

1.各系认真组织开展毕业论文选题工作。论文选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指导老师须负责把关论文选题。(第七学期末完成)

2.学生须认真填写开题报告并经指导老师同意且签署意见后,交由各班长汇总提交至所在系主任。(第八学期第2-3周完成)

3.各对开题报告的论文选题、研究框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直接反馈给指导老师督促学生修改;审查通过后,系主任电子签名提交学院。第八学期第4周前完成

4.学院督导组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抽签,抽检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对于开题报告不合格的学生,要求重新开题,且纳入毕业论文中期检查重点检查对象。第八学期第5周完成

二、关于论文中期检查

学院督导组专家将在第八学期9-12周对本科毕业论文进行抽检。有关规定如下:

1.抽检对象:以班级为单位,按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样确定名单,抽检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

2.抽检内容: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

3.抽检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公布,论文抽检不合格的学生直接进入院二次答辩环节。

三、关于院二次答辩

本着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对学生负责的态度,保证毕业论文基本质量学院将专门组织院二次答辩有关规定如下:

1.院二次答辩名单:毕业论文中期抽检结果不合格的学生以及各系答辩委员会裁定的次答辩“答辩成绩”排名靠后的学生

2.院二次答辩成绩认定:对于参加院二次答辩的学生毕业论文最终成绩以院二次答辩“答辩成绩”为准不再计入“指导成绩”和“评阅成绩”

3.院二次答辩“答辩成绩”不及格的学生,经院教学委员会裁定拟作延期毕业处理,报院党政联席会审定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商学院

                              2022年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