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根据“安徽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要求,为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生”)工作,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经研究,决定成立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及推免生候选人面试工作小组, 负责我院的推荐工作。 推免遴选领导小组 组 长:洪功翔 成 员:黄国才 刘芳 章铁生 方大春 张虎 俞丹 秘 书:沈虹言 推免生候选人面试工作小组(工商管理类) 组长:刘芳 成员:章铁生 徐虹 吴金南 张军 秘书:刘成 推免生候选人面试工作小组(应用经济学类) 组长:方大春 成员:黄永兴 汪五一 金道政 周世军 秘书:刘艳华 二、申请选拔对象 2017年9月1日前毕业的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我院全日制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推荐遴选条件 (一)基本学业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本科期间一贯表现良好,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综合素质较好,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国家大学生四级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报考六级要求分数(通过国家级要求的优先。设计学科艺术类此项不作硬性要求)。 5、以专业为单位,在本科前三年专业培养计划内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必修课成绩(按教务处统一方式计算审核,可以最高成绩计算)名列专业排名前30%且无重学重考课程的学生中,由高到低进行推荐。 (二)创新特长评定条件 1、在满足(一)基本学业中的1、2、3、4条件的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申请书须附相关材料),其本科前三年专业培养计划内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必修课成绩可放宽至专业排名前35%(按教务处统一方式计算审核,可以最高成绩计算),但必须无重学重考: (1)在省级以上科技创新或单项中获奖(团队取前3名)(以工创中心认定的竞赛项目为准,下同); (2)获得过省级以上各类表彰的优秀学生; (3)在三类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第1作者); (4)获得排名第一的已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项及以上; (5)获得排名第一的软件著作权1项及以上; (6)在国家级以上体育赛事中获得奖牌的(全运会、大运会、锦标赛,下同); (7)获得艺术类国家级以上比赛个人项目三等奖及以上。 2、满足(一)基本学业条件中的1、2、3、4条件的,同时在校期间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在挑战杯系列科技竞赛中获得过国家级奖励(团队取前3名)或单科性科技竞赛中获得过国际级奖励(团队取前3名)或排名第一的已授权发明专利1项者,其本科前三年专业培养计划内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必修课成绩可放宽至专业排名前40%(按教务处统一方式计算审核,可以最高成绩计算),但必须无重学重考(申请书须附相关材料)。 (三)“研究生支教团”推免遴选条件 参加“研究生支教团”推免遴选的在本科前三年专业培养计划内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必修课成绩可放宽至专业排名前45%(按教务处统一方式计算审核,可以最高成绩计算),但必须无重学重考。具体遴选办法另行通知。 四、遴选工作程序 1、遴选阶段
2017年我院推免工作进度安排 |
阶段 |
时间 |
工作内容 |
备注 |
遴选阶段 |
9月7日下午 |
布置学校推免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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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 |
学院网页公布遴选办法、接收章程、推免专业目录,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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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14日 |
学院组织遴选工作,并公示侯选人名单,各专业按300%比例进行面试,确定遴选名单(名额按学校下达的指标) |
确定的名单中若需有替补名单请注明替补 |
9月14日下午5点前 |
学院网页公示遴选名单,并报研究生院 |
替补名单一并公示,公示期10日 |
9月14日下午5点 |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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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校领导小组审定后 |
研究生院公示推免遴选名单 |
公示期10日 |
9月23-24日 |
研招办上传推免遴选名单至推免服务系统,并报省考试院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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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 |
推免生名单上报功能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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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我院将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的3倍数确定候选人数。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者的专业名次、本科阶段前三年必修课成绩及全国英语四、六级成绩、发表论文和科技获奖情况等材料进行审核,在此基础上择优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并在学院内公示3天。 (2)在推荐遴选候选人时,若有申请候选人满足(二)创新特长评定条件仅有1门重学或补考课程(必须是无作弊和违纪)的,经学院遴选小组审核考察该生的科研和专业能力(必须有提前进入相关学院老师科研课题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后,同意该生列入候选人选拔并报学校推免生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列入候选人名单公示。 (3)综合成绩= 学习成绩×60% +创新特长加分(具体加分规则如下) (4)创新特长奖励加分按如下规则进行: 1) 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奖励积分6分: 获得国家级的科技创新或某单项二等奖以上1项; ‚获得艺术类国家级比赛二等奖以上1项; ƒ获得体育类国家级比赛前3名1项; ④以第一作者在一类(按我校分类认定)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取得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1项。 2) 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奖励积分4分: 获得国家级的科技创新或某单项三等奖1项; ‚获得艺术类国家级比赛三等奖1项; ƒ获得体育类国家级比赛第4名1项; ④省级科技创新及某单项一等奖1项; ⑤以第一作者在二类(按我校分类认定)发表学术论文1篇; ⑥实用新型设计专利1项; ⑦全国优秀标兵。 3)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奖励积分3分: 获得省级的科技创新或某单项二等奖1项; ‚获得体育类国家级比赛第5名1项; ƒ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第一主持人。 4)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奖励积分2分: 获得省级的科技创新或某单项三等奖1项; ‚以第一作者在三类(按我校分类认定)发行的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 ƒ实用新型设计专利1项(排名第一); ④省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第一主持人; ⑤获得体育类国家级比赛第6名1项; ⑥省级优秀标兵。 ⑦取得我校“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暑期夏令营活动” 优秀营员者且同时具有多名(至少2名以上)硕士生导师或副教授以上推荐(附有推荐人亲笔签名的推荐材料)的学生。 5)同一类奖励只记最高级别奖励积分(如发表多篇论文,积分时只记分值最高的一篇),不同类别成果奖励积分可以累加。 6)成果认定有关说明: 所涉及的成绩均以安工大为第一归口单位且在读期间获得; ‚成果以实际取得的成果为准,录用通知和处于公示阶段的成果不予认可; ƒ积分成果若为多人完成,只对第一成果拥有人进行加分(体育比赛除外); ④成果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 (5)候选人综合面试考核 我院按照推免生面试选拔工作的基本内容和时间节点的要求确定各学科专业的具体面试选拔办法(根据学科专业等情况制定并公布)分专业或按一级学科组织实施综合面试工作,对候选人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做出评判。 为加强面试工作的管理,面试现场需设置录音或录像设备,记录面试过程,秘书对面试情况进行记录。面试结束后,面试记录材料需当场上交面试秘书整理,并经组长确认签字后交学院,由学院负责保存备查。 (6)拟定推免生的确定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候选人学业基本情况、创新特长情况以及面试工作小组提供的综合面试情况等遴选确定本学院的拟定推免生名单(与学校分配名额等同),并在学院网页上进行公示 (含姓名、院系、综合测评成绩等),公示期为10天。公示无异议,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对于创新特长突出或综合面试优秀同时具有多名(至少2名以上)硕士生导师或副教授以上推荐(附有推荐人亲笔签名的推荐材料)的学生,同等情况下可优先确定为拟定推免生。 综合成绩的具体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 学习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创新特长加分(学习成绩以教务处统一方式计算审核的本科前三年必修课成绩算法为准) 2、接收阶段
接收阶段 |
9月28日-30日 |
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网上支付、填报志愿 |
9月30日 |
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给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建议3小时内)接收学院发出的复试通知 |
10月11-12日 |
学校组织报考我校推免生复试,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给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建议3小时内)接收学院发出的待录取通知 |
10月13日 |
学院公示接收的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同时报研究生院 |
10月13-14日 |
学院推免生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名单 |
10月15日 |
校园网主页、研究生院网页公示接收的推免生拟录取名单 |
10月25日 |
推免生注册、网上支付、报考、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关闭 |
录取信息备案公开阶段 |
11月1日-3日 |
推免生拟录取库上报推免服务系统,并报省考试院备案 |
11月7日 |
推免生拟录取库上报功能关闭 |
11月20日 |
推免生录取信息公开 |
注:①考生要认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谨慎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②“推免服务系统”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3个)。 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遴选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